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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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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红网时刻新闻5月9日讯(通讯员 张成琳)5月8日上午,雷女士到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炎陵县首例居住权(jūzhùquán)登记手续。夫妻俩(fūqīliǎ)为(wèi)双方老人申请设立了终身居住权登记,用法律兜住道德底线,为亲情加筑(jiāzhù)“安居感”,成为炎陵县居住权登记制度首位受益者,这也是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(bānfā)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。 据悉,雷女士和王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,为保障双方老人的住房权益,前来炎陵县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中心咨询居住(jūzhù)权登记事宜,登记中心随即安排专人为雷女士讲解居住权(jūzhùquán)政策和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流程和要求,并耐心指导双方申请人签订《居住权合同》,提交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材料。两位(liǎngwèi)老人当天就顺利领到了(le)(le)居住权登记证明,圆了她们的安居梦,雷女士感慨(gǎnkǎi)道:“有了这份法律保障,我两位妈妈的居住问题彻底解决了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 居住权是《民法典》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。居住权登记,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,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(yízhǔ),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居住权的设立,将(jiāng)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,满足“房子不归我,但我可以住”的诉求,有利于最大(zuìdà)限度地(dì)发挥房屋效用。在居住权存续期间,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影响,从而能够提供一种稳定而长期的居住保障(bǎozhàng),对于完善(wánshàn)住房保障体系、丰富居民住房形式、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等(děng)方面有着重要意义。 面对这一全新(quánxīn)的业务领域,炎陵不动产登记(dēngjì)中心高度重视,在业务开展(kāizhǎn)前期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讨论,研究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梳理所需材料、登记流程(liúchéng)和法律风险,并逐步摸索出一套规范(guīfàn)、高效的办理机制,为居住权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 下一步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,加强政策宣传,让更多群众知悉并用好(hǎo)居住权政策,真正实现“居者(jūzhě)享其权(xiǎngqíquán)、住者安其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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